有家庭暴力证据是否能够申请离婚赔偿
一、有家庭暴力证据是否能够申请离婚赔偿
有家庭暴力证据能够申请离婚赔偿。《民法典》规定因一方存在家庭暴力离婚的,无过错的一方能够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不过要注意,如果是协议离婚的,要在协议离婚时或者离婚后一年内提成损害赔偿的请求;
如果是诉讼离婚的,被施暴的一方作为原告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要求损害赔偿,如果被施暴一方作为被告的,则能够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有过一次家庭暴力是否能够判离婚
有过一次家庭暴力,法院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会判决离婚。
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破裂,一方家庭暴力的能够视为是感情破裂,除此之外能够认定为感情破裂的情形有以下几点: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du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如果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想要离婚的一方能够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能够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du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家庭暴力没有证据是否能离婚
家庭暴力没有证据能离婚,想要离婚的夫妻,一般都是先协商,协商不成再起诉离婚。
法院收到起诉后,必须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再进行审判,法院根据证据以及调查的结果进行判决,符合离婚条件的就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能够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du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