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无效是否能够要回彩礼
一、婚姻无效是否能够要回彩礼
婚姻无效能够要回彩礼。因为彩礼属于一种附条件的赠与,所附条件就是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而缔结婚姻关系就需要办理有效的婚姻登记;
但婚姻无效就说明双方办理的结婚登记并不合法,双方并没有缔结婚姻关系,这样所附条件就没有成就,彩礼当然应当返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
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二、离婚后彩礼是否能够要求返还
一般情况下离婚彩礼钱不能够要求返还给男方,但是如果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则离婚时如果男方要求返还的,女方需要将彩礼返还给男方。
所谓生活困难,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这种困难是一种绝对困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