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彩礼返还是怎样规定的
一、法律对彩礼返还是怎样规定的
彩礼是男方在结婚时赠与女方的,属于附解除条件的赠与合同。

符合以下三种情况的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1、双方没有登记结婚的。
2、双方虽然登记结婚但确未共同生活的,离婚后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3、婚前给付彩礼的行为导致给付彩礼方离婚后生活确有困难的。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
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二、要求返还结婚彩礼的条件是怎样规定的
要求返还彩礼的条件是: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男女双方要离婚,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给付彩礼方,因为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三、法律规定婚后离婚彩礼是否归还
离婚时彩礼原则上无需退还,但是符合以下情形的,当事人可以主张返还彩礼:
(1)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是没有共同生活的;
(2)男方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生活困难的。
虽然符合返还彩礼的情形,但并不意味着彩礼会如数返还。人民法院在判决确定返还数额时一般会根据双方共同生活时间的长短、有无生育子女、财产使用情况、双方经济状况、彩礼数额的大小、过错大小等情况,酌情确定返还的比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