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中的邻接权是什么?
问:著作权中的邻接权是什么?
答:邻接权是著作权法中的一种权利,是指音乐、电影、电视节目、广播节目等作品的表演者、制作人、播音员等人员所享有的权利。邻接权是著作权的一种补充,旨在保护表演者、制作人、播音员等人员的利益,使他们能够从作品的使用中获得一定的收益。
问:邻接权的保护对象是谁?
答:邻接权的保护对象是表演者、制作人、播音员等人员。表演者是指在音乐、电影、电视节目、广播节目等作品中表演的人员,制作人是指在音乐、电影、电视节目、广播节目等作品的制作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人员,播音员是指在广播节目中播音的人员。
问:邻接权的保护范围有哪些?
答:邻接权的保护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表演者的权利:表演者有权要求在公开表演中对其表演的作品进行录音、录像或者摄制,并有权对录音、录像或者摄制品进行复制、发行、出租等行为。
2.制作人的权利:制作人有权对其制作的作品进行复制、发行、出租等行为,并有权要求对其作品进行修改、删除、禁止传播等行为。
3.播音员的权利:播音员有权对其播音的作品进行录音、录像或者摄制,并有权对录音、录像或者摄制品进行复制、发行、出租等行为。
问:邻接权的保护期限是多久?
答:邻接权的保护期限与著作权的保护期限相同,即表演者、制作人、播音员等人员享有邻接权的期限为50年。在50年内,表演者、制作人、播音员等人员可以享有邻接权所带来的收益,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关于“著作权中的邻接权是什么?”的问答,希望能够帮助您更好地了解邻接权的相关知识。作为律师从业者,我们应该积极维护著作权法律的实施,保护著作权人和邻接权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