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历史——史上争议最大的刺客,要离
在《史记》的《刺客列传》中记录了春秋五个比较有名的刺客,分别是:
曹沫专诸豫让聂政荆轲
其中最有名的就是荆轲,荆轲刺秦王的故事演绎出了太多艺术作品,甚至“秦王绕柱走”,都有千奇百怪的演绎方式。可非常遗憾,上面的诸位都不是本篇的主角。他们的故事的价值观太正确,也难怪太史公单拎出来放在《刺客列传》作为正面教材流传至今。
曹沫:在齐国和鲁国的外交场合,当众挟持齐桓公,抢回鲁国的土地,虽然不合礼数,但在弱国外交史上是一大胜利,并且在齐桓公口头答应后,便收回匕首,这看起来颇为矛盾,有点侠士的信义,也有点莽汉的鲁莽。但终归是还是有点把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的豪情,这也是刺客中唯一一个全身而退的人。
专诸:专诸除了刺客的身份外,还是春秋烤鱼第一人,为了帮助公子光刺杀吴王僚,苦心学艺三个月,俗话说得好:“想要刺杀一个人,先要得到他的胃”。通过烤鱼近身,鱼中藏剑,一击毙命。抛开价值观不谈,确实出色的完成了任务。
豫让:相比上面两位,豫让在刺客的本职工作上完成的并不合格,但是耐不住价值观太正确!!以至于被刺杀的赵襄子也忍不住配合他,让他在衣服上刺几剑,算是完成刺杀了。这货浑身上下就刻着一个字——“士为知己者死”。毕竟他和一般的刺客也不一样,他本是智氏的门客,也不是科班出身,打着为东家报仇的名义行刺而已,所以业绩不达标,咱们也能理解,我们在精神上多多赞美就好了。
聂政:春秋武力值天花板,有个性,有格调,爹妈在世不杀人,姐姐没嫁不杀人。等世间牵挂都已离去,且看我十步杀一人,管你府内高手如云,我亦如履平地,光天化日,取你首级。临死之前割脸毁容,不连累家人,不连累雇主,我敢说没有比聂政更专业的刺客了。
至于荆轲,这个熟悉的陌生人,后面我们详谈,这个刺客,一两句话是真说不清楚。
我们简单过一遍《史记》五大刺客的概要,各有特色,至少在价值观上都没问题,以太史公风格,想要入他的《刺客列传》人物情节另说,价值观必须正确。所以我们本篇的主角——要离,绝对是入不了太史公法眼的。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整个春秋,多少乱世豪杰陷于名利的漩涡中无法自拔。贵族出生自带名利,可平民百姓若要为博得名利,可以为此付出什么?
时间?对于百姓来说,这是最廉价的东西,远远不够。
生命?春秋时期命如草芥,也不够。
如果我告诉你,要获得名利,需要斩断自己的右臂,火烧自己的妻儿老小,出卖自己尊严被万人唾弃,最后再献出自己的生命?你可愿意?想必所有人看了都直摇头,付出这些东西,我要这名利还有何用?
可要离做到了。准确的说他不为求利,只为求名。对留名的执念已经超越了一切,他愿意付出任何代价。
要离是春秋时期的吴国人,其父亲就是职业刺客,也许是深知这行朝不保夕,也许是因为要离身材过矮,四肢过短,再加上驼背等天赋上的缺陷,要离的父亲并没有把他往刺客的职业培养,而是让他做了一名屠夫。
要离虽然没有继承父亲的武艺和身材,但他继承了父亲的作为刺客的狠劲儿,也正是这份狠劲儿才让伍子胥看中,走上成名之路。
有一日,要离参加了一位朋友的丧事,在吃饭的时候,遇到一位齐国剑客,名叫椒丘訢(xīn)。这位齐国剑客以为来到吴国这种穷乡僻壤,就可以肆无忌惮的吹牛皮,越说越是夸张,他说,他在河边喂马时,河神突然冒出来,夺走了他的马匹。他一怒拔剑,跳进水中,与河神大战好几天,在战斗中,自己还受了伤,一只眼睛瞎了。
这牛皮吹得要离听不下去,便开口说:
“壮士的决斗,与神鬼作战时绝不后退,与人作战时绝不说太多的废话。你自吹与河神决斗时的勇气,可最终你既丢了马,又瞎了眼,这是一名武士的耻辱。你不仅没有与河神战斗到死,反而贪生逃走了,现在不仅不知羞耻,还在这里吹牛,脸都不要了?”
由此可见,要离是一个结果论者,无论你说的天花乱坠,情节跌宕起伏,只要你没完成你的任务,都是废物。
剑客听了要离的话,脸色骤变,恶狠狠的盯着要离,转身就走了。
要离明白,椒丘訢必然是不会善罢甘休的,到了晚上,他嘱咐妻子别关大门,今天在丧事上被我得罪的那位剑客,半夜必会来访。
果不其然,半夜当椒丘訢蹑手蹑脚的靠近要离家中时,家门大开,要离在门口席地而坐,月光把要离本就丑陋的脸庞,映射的更是狰狞。
“你可知你今天犯了三个错误?”椒丘訢对着要离开口说道。
“什么错误?”
“你在吃饭时当众羞辱我这是第一错;回到家大门也不关,这是第二错;睡觉时也没有防备,这是第三错。”
要离听了仰头大笑,他笑着看向椒丘訢,我并没有三错,错的是你。
“我在大庭广众之下羞辱你,你却不敢当场报复,这是你的第一错;
你闯入我家门时,蹑手蹑脚,不敢出声,不敢堂堂正正地挑战,这是第二错;
你现在揪住我的头发,拔出剑后,才敢跟我说话,很明显是心虚,这是第三错。”
“今日你所做的事,扭扭捏捏,没有一个侠客该有的勇气和气节,如果我是你,我已经要羞愧的自杀了。”
椒丘訢看着窘迫的自己和从容的要离,顿时觉得羞愧难当,扔下长剑后,独自走了出去。
其实说到这里,我反而觉得这并不是要离和椒丘訢的勇气之争,而是精神内核之争,要离有非常强大的内心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更难能可贵的是身体力行的按照他奉行的价值观行事,什么是对,什么是错,在他的世界里有清晰的划分。这样的人,也许过的坦荡,且极具勇气,但也容易偏激和极端,只认自己的死理。
而椒丘訢更像是一个成长期的儿童,他需要外界的认可和赞美才能支撑起自己的内心,他的力量源自于外界而非内在。如果椒丘訢坚定不移的贯彻自己的风格,他就是一个喜欢偷袭而安身立命的刺客又如何?又岂会因为要离的几句话而否定自己黯然离去?
伍子胥听说了要离的事迹,随即把他推荐给了吴王阖闾,吴王阖闾一见到要离还是忍不住被他矮小丑陋的外表给惊到,他不明白为什么伍子胥会认为这样的人能杀的庆忌?庆忌作为前吴王,公子僚的儿子,是世间少有的猛士,更何况身边还围绕着一群死士,出动大军都不一定能战胜,眼前这个矮小的侏儒,怎么就能杀了庆忌呢?
吴王阖闾半晌不说话,要离看出吴王的心思,便说道:“我可以杀掉庆忌。”
吴王阖闾还是不说话,要离接着说:“只要大王想要用我,我就有办法杀了他。”言辞间透漏这莫名的疯狂和偏执。
但吴王还是不信,你凭什么就能杀了庆忌呢?
“只要能赢得他的信任,我就能杀了他。”
“赢得他的信任?说得轻巧?他不仅骁勇,而且智谋过人。如今他虽然落魄,但在和诸侯的交往中并没有吃亏,可见他也是个有勇有谋的人。”
“也简单,只要大王给我安上罪名,让我逃亡出国,就能接近庆忌。”
“你未免太小瞧庆忌了吧,你当他在王都中安排的眼线都是摆设吗?”
“大王稍安勿躁,我并没有说只需给我安上一个假罪名,我们的苦肉计,要么不做,做就要做彻底。”
“请大王砍断我的右臂,杀了我妻儿,并将他们在闹市中焚烧,挫骨扬灰!并且将我关在囚笼中招摇过市。如此一来,换谁都不会怀疑我和大王之间的仇怨!随后趁机让我逃走,再以千金通缉我,我自然可以取得庆忌的信任。”
饶是见过世面的伍子胥和吴王阖闾,也被要离的这一番话惊的不行,挫骨扬灰啊,若不是杀父之类的大仇都不至于干的这么绝,更何况是自己妻儿。
伍子胥断然拒绝:“不行!”如此没有底线的事,伍子胥从小收到的教育,不支持他做这样的决定。
可笑的是,要离反而急了:“安其妻子之乐,不尽事君之义,非忠也;怀家室之爱,而不除君之患者,非义也。”家庭是小,君国是大。
为了成就他天下第一勇士的美名,不惜牺牲家人生命,也难怪太史公看不上要离,这实在与侠义精神沾不上边,他只是一个彻头彻尾的自私自利的偏执狂,这种人得多可怕!!
吴王阖闾可不管这么多,只要你自己愿意,多么没底线的事儿都可以干。
过了不久,吴国政府一切都按照要离的计划,步步落实。可怜要离的妻儿,临死都不知道要离犯了什么滔天罪行。他们做了要离的妻儿,实在是不幸。
离开吴国后,也一直在散播着和吴王阖闾不共戴天的言论,要的就是把这话传到庆忌耳朵里。而要离到了卫国后,如愿的取得了庆忌的信任。不怪庆忌不谨慎,是要离已非常人可以理解。正常人的底线是自己的性命,亲人,而他的底线,只有自己那畸形的勇士美名。
要离很耐心,虽然他已经获得庆忌的初步信任,但他并没有着急动手,而是和庆忌日复一日的交流中逐渐让庆忌认可他,对他的也愈发看中,他们有类似的境遇,有共同的敌人,没有谁会比他们更适合一起报团取暖了。
要离如愿的做了庆忌的侍卫,说来也可笑,一位人高马大的将军,身边站着一位及腰的侍卫,怎么看怎么奇怪,到底是谁保护谁?
要离谋划许久的计划,终于到了开花结果的那一天,一日庆忌照常在水中训练水军,庆忌和要离坐在主船,横渡长江。当船只行驶在江心时,江风愈刮愈烈,船在江中不停摇摆,要离手握长矛站在庆忌身旁。他知道这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他必须一击必中,否则绝无第二几次机会。
庆忌此时毫无防备,他对要离已经完全信任,当船行至江心时,庆忌一心在战术演练,一会儿挥手指挥,一会儿若有所思,他没注意危险正在降临。
要离见状,此时正是下手良机!
要离举起矛钩,用尽他毕生的力气,顺着江风,狠狠得朝着庆忌的胸口刺去,庆忌被这突如其来的长矛一惊,并没有作出反应,等他明白过来时,鲜血一惊从身上喷涌而出。
可庆忌太强壮了,刺进心脏的长矛并没有让他里克丧失战斗力,他反手抓住了要离的头发,将他按在江水里又拔出来,再按进去又拔出来,来回数次,在要离奄奄一息之时,终于开口了:
“我和你无冤无仇,阖闾却杀了你妻儿,你为何如此对我?”
“那只是我的苦肉计罢了,为君主做事,何必在惜自己的家人。”
“为什么?阖闾并未有恩于你,为何让你出卖自己的妻儿?”
“雁过留声,人过留名!!”
庆忌一听,也沉默良久,是个勇士,是个狠人。
“今日栽你手里,我也认了,你是世间少有的勇士,罢了,你走吧。”
说完后,庆忌又对手下说道:“我已经活不了了,你们放了他,世间不能一日少了两个勇士。”
庆忌的确极具人格魅力,死前的从容和豁达,世间少有,如果不是今日阴沟翻船,他日起势后也许真的能对阖闾造成极大的威胁。
要离顺利完成了使命,并且全身而退,成功刺杀庆忌,也让他在吴国名声大振。可他有完成使命的成就感吗,有欢呼雀跃的为自己喝彩吗?人往往在完成自己的执念后,才开始审视自己付出的代价,我以妻儿之死效忠国君,这是不仁;为新的国君而杀死旧国君的儿子,这是不义,随后伏剑自杀。
也许无论任务成功失败,要离都没想过要苟活于世吧。
执念,终将害人害己,在世人眼中,要离就是这样疯癫的模样。太过执着于成名,他便没有了识别是非对错的能力,就像中了邪,任凭别人劝阻,哪怕别人把道理、事实摆在你面前,你都不知何为对错。
要离也许就是“青春期”华夏的最叛逆的子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