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的今天,中英美三国领导人举行开罗会议
开罗会议(英语:Cairo Conference),代号“六分仪”会议,亦称第一次开罗会议,是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14次高峰会议之一,会期为1943年11月23日至26日,由中国、英国、美国在埃及开罗召开,商讨反攻日本的战略及战后国际局势的安排,制定盟军合作反攻缅甸的战略及援华方案,会后公布开罗宣言,要求日本无条件投降,归还一切侵占的土地,塑造战后东亚的新局势。开罗会议确立中国成为世界四强的地位,对中国政治上意义重大;战略方面,虽然会上决议和承诺许多未予实行,行动计划一再延期和更改,最终仍达成中、英、美三国联手反攻日本的目的。
参加会议的有美国总统富兰克林·德拉诺·罗斯福、英国首相温斯顿·丘吉尔和中华民国国民政府主席兼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介石,会议结束后发表的《开罗宣言》中明确宣告:在战争结束后,日本必须将东北三省、台湾和澎湖列岛归还给中国,使朝鲜独立。
中文名
开罗会议
外文名
Cairo Conference
参与国
美利坚合众国 中华民国 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
主要人物
蒋介石、富兰克林·德拉诺·罗斯福、温斯顿·丘吉尔
主要成就
开罗宣言
二战开罗会议的真实影像:蒋介石夫妇出席,英美军政大佬悉数亮相。
1943年美、苏、中、英开罗会议,斯大林却拒绝见蒋介石。
同盟国召开开罗会议,归还被日本所攫取的领土,罗斯福派人到延安。

1943年开罗会议,罗斯福提出派人前往延安,老蒋感到强烈不安,坚决反对。
开罗会议上,罗斯福把琉球群岛和越南还给中国,蒋介石因为当时的国力和他防共的思想拒绝了这个提议,这种行为导致后来非常严重的后果。
开罗会议上,宋美龄大出风头,和美英领导人交流。
尽管诸多不满,但开罗会议,史迪威与中国政府难得达成共识

开罗会议上,一致通过,日本必须归还占领中国的领土
《开罗宣言》是开罗会议的重大成果,是世界反法西斯战争史上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国际会议。这次会议提高了中国在国际社会的威望,表明了中国的抗战得到了世界反法西斯国家和人民的认可和支持,提升了中国在反法西斯同盟中的国际形象。
《开罗宣言》作为规划战后国际格局的重要国际文件之一,完全符合当时的国际正义秩序和国际法规则,在巩固反法西斯战争胜利成果、加强反法西斯同盟国之间的合作、争取民族独立、反对殖民主义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为了保卫反法西斯同盟所创建的伟大成果,维护世界的和平与稳定,必须捍卫《开罗宣言》的原则和法律地位,维护建立在《开罗宣言》原则基础上的国际秩序。开罗宣言》是近代以来第一份明确承认台湾及其附属岛屿为中国领土的国际文件,是确定台湾法律地位的有力证据,并为解决钓鱼岛争端提供了法律基础。按照《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二条规定,“所谓‘条约’,指国家间所缔结而以国际法为准之国际书面协定,不论其载于一项单独文书或两项以上相互有关之文书内,也不论其特定名称如何”。《开罗宣言》能够满足《维也纳条约法公约》关于条约界定的要求:首先,它表达了中美英三个国家的共同意志和约定;其次,它符合并体现了维护正义与和平的国际法原则和目标;

再次,它明确规定了三国对日作战的行为规则、宗旨和惩罚措施。《开罗宣言》所具有的这三个条件,不但使它从本质上区别于国家间的一般政策性声明,成为一项法律文件,而且具备了国际法上条约构成的法律要素,成为三国间的一项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开罗宣言》的法律性质与效力不但在法理上无懈可击,事实上也很快为后来的国际实践所确认。






















